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日:2019年6月28日;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160,500份;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28日,向263名激励对象授予
3,160,5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8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及数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63人,激励
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
分配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量(份) 的比例 的比例
1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3,160,500 80.01% 3.95%
共263人
2 预留 789,500 19.99% 0.99%
合计 3,950,000 100.00% 4.94%
4、对股票期权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
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19年授出,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20年授出,则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第一个行权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第二个行权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1.85元/股。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0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1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19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公司2020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1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三个行权期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20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0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1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75%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绩效考核分数S)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N)
S≥90(优秀) 100%
80≤S<90(良好) 100%
70≤S<80(合格) 80%
S<70(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
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