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证券代码:300598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股权激励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如因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本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由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0,000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5.00%。其中首次授予3,210,500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4.01%;预留789,500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0.99%,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74%,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1.85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65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
八、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2
释义............................................................................................................................... 5
第一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6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7
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8
第四章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11
第六章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4
第七章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 15
第八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0
第九章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2
第十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4
第十一章附则........................................................................................................... 28
释义
在本激励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和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诚迈科技、本公司、公司 指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到股票期权可行权日止的时间段
行使权益/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使股票期权购
买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购买本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激励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