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6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瑞峰”)违反其在公司首发上市前做出的承诺,未在减持股份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67,9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3%。具体情况如下:
一、宁波瑞峰持股基本情况及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1、截至2018年3月22日,宁波瑞峰持有公司股份3,076,920股,占其股份
总数的3.85%。宁波瑞峰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宁波瑞峰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18年3月23日至4月11日,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667,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交易 减持股数 减持
(元/股) 成交笔数 (股) 比例
宁波瑞峰 2018.3.23 集中竞价 34.10 1 13,400 0.02%
宁波瑞峰 2018.4.4 集中竞价 45.39 2 13,520 0.02%
宁波瑞峰 2018.4.9 集中竞价 49.93 61 220,000 0.28%
宁波瑞峰 2018.4.10 集中竞价 54.80 101 300,000 0.38%
宁波瑞峰 2018.4.11 集中竞价 53.05 80 121,000 0.15%
合计 667,920 0.83%
本次减持后,宁波瑞峰仍持有公司股份 2,40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
3、宁波瑞峰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违反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且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总数的100%。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
宁波瑞峰本次违反承诺减持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宁波瑞峰持股比例为 5.13%,(首次公开发行后宁波瑞峰持股比例被动降至3.85%),工作人员对减持政策理解有偏差,误以为宁波瑞峰所做出的承诺仅需在其对公司持股达到5%以上时才须遵守、履行,导致其在未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的情况下实施了减持。
二、宁波瑞峰对本次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宁波瑞峰对此次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深表歉意,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承诺加强风控管理以及对证券法规的学习。今后,宁波瑞峰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提高诚信规范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