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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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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8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 3,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 12.71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 6,0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2.71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量约为 472.07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按回购金额下限 3,0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2.71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量约为236.0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3、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可能导致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转让,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对此,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受宏观环境及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未能有效反映公司实际投资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价值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2024 年 1 月 8 日股票收盘价格为 8.88 元/股,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为 6.69 元/股。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条件。规则具体如下: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种类、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2.71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00 万元,不超过 6,000.00 万元。
  按回购金额上限 6,00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2.71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
股数量约为 472.07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按回购金额下限 3,0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2.71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量约为 236.0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272,570,030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且不低于 3,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71 元/股进行测算。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按预计回购数量下限  按预计回购数量上限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78    0.44%    355.81    1.31%    591.85    2.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137.22  99.56%  26901.19  98.69%  26665.15  97.83%

 总股本          27257.00    100%    27257.00    100%    27257.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按预计回购数量下限  按预计回购数量上限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78    0.44%    119.78    0.44%    119.78    0.4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137.22  99.56%  26,901.19  99.56%  26,665.15  99.55%

 总股本          27,257.00    100%    27,020.97    100%    26,784.93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
138,935.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8,634.08 万元,流动资产为 113,915.52 万元。若按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6,000.00 万元计算,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32%、5.52%、5.27%。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6,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71 元/股测算,预
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472.0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3%。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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