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9 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5.53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1,800,000.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 58,482,727.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317,273.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全部到账,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2,883,397.92元,其中16,971,416.94元用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911,980.9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79,984,597.42元(其中投资于募投项目239,072,616.44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911,980.9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667,324.42元,募集资金余额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宽平大路支行、保荐人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了专人审批,保证了专款专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账户性质 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31900290910115 0.00 活期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宽平大路支行 4200224329200020581 0.00 活期 已销户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于2021年12月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之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之情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04.28万元(销户时实际结转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变更事宜。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86.91万元(销户时实际结转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变更事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变更情况
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结构的实施计划,该项目系公司为加强开发关键技术、提高公司研究开发的手段和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而实施的募投项目。然而,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项目各细项投资金额预测与公司建设该项目的实际需要已不匹配。公司综合实际运营情况、市场形势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调整项目投资费用结构,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风险,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
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前拟投资情况
序 号 项目 总投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一 工程费用 4,286.00 87.47
1 研发中心装修装饰 360.00 7.35
2 研发设备 3,926.00 80.12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8.55 3.44
三 预备费用 445.45 9.09
合计 4,900.00 100.00
调整后拟投资情况
序 号 项目 调整后总投资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一 工程费用 993.35 506.81
1 研发中心装修装饰 174.44 89.00
2 研发设备 818.91 417.81
二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 3,461.20 1,765.92
1 研发人员费用 3,384.25 1,726.66
2 其他费用 76.95 39.26
三 预备费 445.45 227.27
合计 4,900.00 2,500.00
2、实施进度的调整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1 月 3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变更事宜。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3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