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2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
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9栋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佳云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73人,代表股份数132,546,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278%。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18人,代表股份数78,642,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79%。
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总计55人,代表股份数53,903,96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第一项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四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五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六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七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八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九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82,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2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4,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8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64,286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