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1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2 亿元。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8,989,165.45
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为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由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
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