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3-02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选择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四)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虽然选择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