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06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推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每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可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最多不得超过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的组成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推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每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可提名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最多不得超过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组成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在董事会上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1、独立董事不能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2、担任独立董事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3)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4)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
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推荐人必须在 2022 年 6 月 23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2-83718775
传真:022-83718815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邮编:300384
联系人:刘佳
电子邮箱:sec@rianlon.com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附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类别前打“√”)
选人类别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国籍 电话 电子邮箱
简历(包括学历、教育背景、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
其它说明
(注:是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