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04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
公 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得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010,42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41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074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 08*****465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548 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454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 20 号 F 座 20 层
咨询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022-83718775
传真电话:022-83718815
六、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