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0-08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内容
修订前:
1、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
风险提示 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
性;
修订后:
已删除
修订前:
4、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
险;
风险提示 修订后:
3、虽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员工认购份额确认,但由
于员工持股计划需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后六个月内完成购
买,目前剩余的可购买时间不多。若员工认购资金未及时缴纳
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买,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修订前:
2、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利安隆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设立时的员工出资金额上限为 24,000 万元,具体金额
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
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修订后:
特别提示 2、 本计划(草案)获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利安隆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员工出资金额上限为 24,000 万
元;但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利安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出资金额上限调
整为 20,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
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
修订前: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特别提示 合计不超过 2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修订后: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合计不超过 45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修订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24,000 万元,以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盘价 30.35 元为假设价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总
股数为 7,907,742 股(以实际购买为准),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
特别提示 额的 3.86%。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20,000 万元,以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盘价 30.35 元为假设价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总
股数为 6,589,785 股(以实际购买为准),约占公司现有股本
总额的 3.21%。
修订前: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
员工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公司
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特别提示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
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予以实施。
修订后:
9、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
员工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
修订前: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本员工持股 合计不超过 2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计划的持有 修订后:
人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
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合计不超过 45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修订前: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2 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8,256 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
额的比例预计为 34.4%;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15,744
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65.6%。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第二章 序 最高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
本员工持股 号 持有人 职务 (份) 份额的比例
计划的持有 (%)
人 1 李海平 董事长 1,920.00 8.00%
2 孙春光 董事 240 1.00%
3 毕作鹏 董事 240 1.00%
4 孙艾田 董事 240 1.00%
5 谢金桃 董事 240 1.00%
6 毕红艳 董事 768 3.20%
7 韩伯睿 董事 768 3.20%
8 庞慧敏 监事 768 3.20%
9 范晓鹏 监事 768 3.20%
10 丁欢 监事 768 3.20%
11 叶强 副总经理 768 3.20%
12 张春平 副总经理、董 768 3.20%
事会秘书
小计 8,256.00 34.40%
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 192 15,744.00 65.60%
人)
合计 24,000.00 1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修订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 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2,120 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10.6%;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 17,880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89.4%。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 最高认购份额 占本计划总
号 持有人 职务 (份) 份额的比例
(%)
1 李海平 董事长 320.00 1.60%
2 孙春光 董事/总经理 160.00 0.80%
3 毕作鹏 董事/副总经 200.00 1.00%
理
4 孙艾田 董事/副总经 160.00 0.80%
理
5 谢金桃 董事/财务总 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