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0-07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4 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交易。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 2018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
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亚化工”)100%股权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并于2019年1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由华西证券变更为民生证券。2019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厚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5 号)核准,公司完成发
行股份购买凯亚化工 100%股权相关工作,本次发行的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
上市,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若本次发行成功,持续督导期至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若本次发行未成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前次发行证券上市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已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各方协商,公司近日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并与民生证券签订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持续督导关系的协议》,民生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中信建投证券已委派易述海先生、宋华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公司对民生证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
附件: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简介
一、 中信建投证券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 2005 年,先后于 2016 年 12 月和 2018 年 6 月在香港联
交所主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目前注册资本为 76.46 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中信建投证券
共有 295 家批准设立并已开业的证券营业部;拥有一级全资子公司四家,即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拥有一级控股子公司一家,即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保荐代表人简历
易述海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通威股份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三峰环境首次公开发行等。
宋华杨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浩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友讯达首次公开发行、西陇科学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浩云科技 2017 年非公开发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