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现
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11.29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709.26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60.74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12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80001号验资报告。
2、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募集资金初始 截至2020年6 备注
存放金额 月 30 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7230155300000900 63,908,200.00 42,460.27 已停止使用,
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尚未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7230155300000918 139,278,200.00 7,426.87 已停止使用,
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尚未注销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736553216 36,821,000.00 4,047.45 已停止使用,
公司天津分行 尚未注销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募集资金初始 截至2020年6 备注
存放金额 月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2903999010103 31,600,000.00 71,051.57 已停止使用,
天津滨海分行营业部 尚未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已停止使用,
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77230154740009761 - 1,298.83 尚未注销(注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64953500000281 - 35,028,721.82 活期账户(注
公司珠海珠海港支行 2)
合计 - 271,607,400.00 35,155,006.81 -
注 1:账户 77230154740009761 系以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义设立的募集资
金账户;2017 年 4 月 1 日,公司将账户 77230155300000900 内存放的募集资金 6,390.82 万
元转至该账户。
注2:账户44050164953500000281系以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义设立的募集
资金账户;由于公 司 2018年进行了募投项目变更,故将账户77230155300000918及账户
1736553216内存放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合计18,670.00万元转至该账户。
(二)2019 年向韩厚义等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厚义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5号)核准,公司向韩厚义、韩伯睿、
王志奎和梁玉生4名交易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1.042万
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亚化工”)100%股
权。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1552号),凯亚
化工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0,165.60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为60,000万元。
2019年6月20日,凯亚化工就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收到了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17913820594),本次变更完成后,凯亚化工成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2019年6月2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过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2370005号验
资报告。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凯亚化工100%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
货币资金到账时间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7,160.7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人民币25,056.3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产生的利息收入与募集资金本金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具体差异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19 年向韩厚义等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韩厚义等人持有的凯亚化工100%股权于2019年6月20日在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扩建年产11500吨抗氧化剂生产装置项目”的投资规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其变更为“年产12.5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同时,终止“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年产12.5万吨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项目一期工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19 年向韩厚义等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凯亚化工100%股权不涉及投资项目的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63.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19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7〕01680002号《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63.77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6000 吨紫外线吸收剂项目(二期工程) 37,637,670.39
合计 37,637,670.39
(二)2019 年向韩厚义等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向韩厚义等人发行股份购买的凯亚化工100%股权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8 亿元(含1.8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转存为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以及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以上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
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18年12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转存为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以及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以上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19 年向韩厚义等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