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103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2018 年 5 月 21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司(代“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利安隆股份 12,6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7%。经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利安隆凯亚(河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衡水凯亚化工有限公司”)资产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 6.15%。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028,600 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未有减持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0 年 4 月 11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同时最大程度地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根据《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和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至 2021年 4 月 11 日。
三、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展期事项获得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该事项经第一期员工持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展期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四、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