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9-07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持有公司股份22,873,860股(占总股本的12.71%)的股东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聚鑫隆”)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3,6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0股(占总股本的6%)的股东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圣金隆”)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2,7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聚鑫隆和圣金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聚鑫隆和圣金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19年7月19日,公司收到聚鑫隆和圣金隆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减持期间 交易均价 交易数量(股) 占总股本
(元) 比例
集合竞价 2019.1.21-2019.7.1 33.96 900,000.00 0.50%
圣金隆 9
大宗交易 2019.3.28 31.05 1,800,000.00 1.00%
集合竞价 2019.1.21-2019.7.1 32.55 1,532,700.00 0.85%
聚鑫隆 9
大宗交易 2019.5.8-2019.5.9 35.90 1,800,000.00 1.00%
注:聚鑫隆和圣金隆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前 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圣金隆 10,800,000 6.00% 8,100,000 4.50%
聚鑫隆 22,873,860 12.71% 19,541,160 10.8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聚鑫隆和圣金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聚鑫隆和圣金隆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聚鑫隆和圣金隆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聚鑫隆和圣金隆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