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8-071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受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的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杠杆配资业务采取了审慎原则,拟设立的信托计划优先级资金配资比例及额度无法达到公司预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保证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5月30日,公司(代“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购买天津利安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利安隆股份12,600,000股,每股价格均为18.11元,转让价款合计为贰亿贰仟捌佰壹拾捌万陆仟元整(¥228,186,000),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7%。截止2018年6月14日收盘,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已经完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承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