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96 股票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18-039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原利润分配预案概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3月 27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原方案拟以截止 2017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1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54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海平先生提议,鉴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和盈
利状况良好,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公司《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作出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原方案 调整后的方案
以总股本1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 以总股本1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3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9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540,000元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620,000元
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 调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年 4月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原方案将不再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