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能否达
到计划规模及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
4、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5、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6、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
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安隆”)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而设立的。
2、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利安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员工
出资金额上限为11,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
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利安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管理,并以不
超过 11,000 万元全额认购由该专业机构设立的利安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计划
(具体名称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信托计划规模上限为32,000份,每份1万元,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利安隆股票、固定收益类专业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等。其中,优先级份额不超过21,000份,劣后级份额不超过11,000份。优先级份额由银行认购;劣后级份额由公司员工出资认购,最小认购份额为1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承担资金补偿责任。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24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5、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6个月内,利安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的信托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取得并持有利安隆A股普通股股票。
6、以信托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32,000万元和2017年3月20日收盘价 18.20元
为假设价格,本次信托计划总股数为17,582,418股(以实际购买为准),约占公司现有
股本总额的 9.77%,总份额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最终购买完毕公司股票的日期及份
额规模仍存在不确定性。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
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
8、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予以实施。
9、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目录......5
释义......6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7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9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10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2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4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5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6
第九章 其他重要事项......17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利安隆、本公司、公司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隆股票、公司股票、标指 利安隆普通股股票,即利安隆A股
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员工持股计划 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股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计划草案 划(草案)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
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专业机构、管理人、资产管指 公司委托的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
理人
本信托计划、信托计划 指 拟设立的“利安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计划”
(以最终信托合同为准)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
《备忘录第20号》 指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
划》
《公司章程》 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指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书》 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第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同时,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
3、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业务和技术骨干,经公司董事会认定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24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四、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员工出资金额上限为11,000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万元,本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