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公告编号:2024-021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2024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并同意以 2024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699,934 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