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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6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106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子通讯及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稳定公司和公司有独立考核指标的控股子公司的骨干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监事会核实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
已 于 本 公 告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已
于 本 公 告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在股份变动后及时办理公司工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 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方案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存在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摘要(2021 年修订稿)》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修订稿)修改对照》、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已
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稿)》,是为保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后的顺利实施的必要之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方案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存在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修订稿)》《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摘要(2021 年修订稿)》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修订稿)修改对照》、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保证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后的顺利实施的必要之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
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永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已于本公告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
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卫立治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已于本公告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周五)采用现场投票
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杭州目乐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认购杭州目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852.625 万股。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由 20%增加至28% 。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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