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048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7,622,85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5000 股,派 2.0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9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5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07,622,8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50,671,99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00 陶悦群
2 08*****966 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340 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送/转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0,009,461 27.98 68,003,785 238,013,246 27.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7,613,395 72.02 175,045,358 612,658,753 72.02
三、股份总数 607,622,856 100 243,049,142 850,671,998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50,671,998 股摊薄计算,2020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1 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4899 号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李谚
3.咨询电话:0551-62952208
4.传真电话:0551-6531918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