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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欧普康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1-034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周五)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 48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悦群先生因公务不能现场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施贤梅女士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355,342,21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93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27,639,7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4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59,307,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76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31,667,5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1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27,639,7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488%。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328,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2)议案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328,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3)议案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679,6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35%;反对
649,3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7%;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4)议案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328,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5)议案 5.00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转股的预案》的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273,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6%;反对63,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38,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38%;反对 63,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8%;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6)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336,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301,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8%;反对 4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7)议案 7.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5,336,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反对 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8)议案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254,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4%;反对74,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9%;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19,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6%;反对 74,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2%;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9)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20,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6,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86,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2%;反对 16,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10)议案 10.00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相关事项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0,577,5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91%;反对
4,759,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95%;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542,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662%;反对
4,759,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54%;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11)议案 11.00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16,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20,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82,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5%;反对 20,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1%;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12)议案 12.00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16,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20,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82,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5%;反对 20,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1%;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13)议案 13.00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16,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20,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82,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5%;反对 20,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1%;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14)议案 1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17,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19,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83,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1%;反对 19,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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