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1-02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
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本次审计业务主要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承办。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25 日。
4)注册地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
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 25 号。
5)业务资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等。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首席合伙
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8)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欧普康视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8 家。
9)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0)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11)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类别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从 事 证 券
服务业务 服务年限
项目合伙人 毛 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5 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郑鹏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8 年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管鹏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9 年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史少翔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1 年
2)项目组成员从业经历
a.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
毛伟,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欧普康视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欧普康视(300595)、常青股份(603768)、司尔特(0025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b.拟签字会计师:
郑鹏飞,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欧普康视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鑫科材料(600255)、神剑股份(002361)审计报告。
管鹏华,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全柴动力(600218)审计报告。
c.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史少翔,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凤形股份(002760)、皖维高新(60006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48 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委员 3名。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许立新先生主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继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财务审计机构,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同意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证公司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