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公告编号:2020-019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4,160,836.1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同时满足提取后盈余公积总额不超过股本的50%为限)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416,083.6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9,870,857.56元,扣除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1.4元、每10股转8股)合计现金分红
31,412,381.84元,转股179,499,324股。截至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12,203,228.2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638,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40,463,868.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将增加202,319,340.00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该预案已经2020年4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