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2018-091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351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普康视”)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1.392万股。因公司2018年5月25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1.392万股增至344.5056万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3516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权益分派后总数的3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董事会实施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6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发布了《监事会核实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名单》,对上述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17年9月4日,公司公告了《欧普康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截至2017年8月2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6、2018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7、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满足100%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3516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权益分派后总数的3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有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7日,上市日为2017年11月3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18年11月3日届满。
2、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约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
期解除限售条件 件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
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年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
2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条件。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104,021,829.28元,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34,965,417.39元,
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
为29.75%,高于业绩考
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
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核结果确定其当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49位激励对象个人绩
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效层面考核结果均为
4 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合格,本期个人层面标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准系数为1.0。49位激
比例: 励对象均满足100%解
考核结果 合格(≥70) 不合格(<70) 除限售条件。
标准系数 1.0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9位。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3516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权益分派后总数的3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已解除限第一期可解除继续锁定的本次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总售的数量限售的限制性限制性股票股票数量占总
股票数量(股)股本的比例(%)(股) 股票数量(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