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2018-060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欧普民生”)截至2018年6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8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61%),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一、股东减持股份披露及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欧普康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18-043),当时持本公司股份9,182,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39%)的股东欧普民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5,73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7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2018年5月3日),欧普民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182,9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4,313,920股的7.39%。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中,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欧普民生转增实施后持有本公司股份16,529,22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223,765,056股的7.39%。减持股份计划中披
露的拟减持股数由“不超过145,731股”相应变更为“不超过262,252股”,减持比例仍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7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
二、股东减持情况
2018年7月2日,公司收到欧普民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欧普民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282,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1%,减持后欧普民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6,2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6%。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减持比
方式 (元/股) (股) 金额(元) 例(%)
欧普民生 集中 2018/5/25- 43.23 282,220 12,199,698.38 0.1261
竞价 2018/6/29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欧普民生 无限售条件 16,529,220 7.39 16,247,000 7.26
股份
注:表中数据保留2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欧普民生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其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2.欧普民生的减持数量因工作人员操作不慎,超过其减持计划19,968股,占欧普民生持公司股数的0.1208%,占欧普康视总股数的0.0089%,涉及交易金额为864,614.4元(43.3元/股计)。本次欧普民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欧普民生将会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欧普民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欧普民生减持后,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5.截至目前,本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欧普民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