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2017-073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康视”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6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
专栏发布了《监事会核实的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名单》,对上述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17年9月4日,公司公告了《欧普康视监事会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截至2017
年8月2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中1名激
励对象谢军秀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如下: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0名调整为49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95万股调整为191.392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占目前股本总
数量(万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尹茵 董事 10 5.22%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181.392 94.78% 1.48%
人员(48人)
合计 191.392 100% 1.56%
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谢军秀由于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