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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1

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会议室(地址:青岛市
市南区宁夏路 288 号软件园 2 号楼 20 层)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850,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554,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1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96,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775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07,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5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69,15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8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40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706,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39,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马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李敬函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蒋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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