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九龙山路 006 号)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敬茂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059,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4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071,0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7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88,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68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598,4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719,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78,6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428%;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5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428%;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431%;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9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1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428%;反对9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5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428%;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431%;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2,03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03%;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7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69%;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4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89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032%;
反对 16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968%;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43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0590%;反对1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94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428%;反对2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431%;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892,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881%;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326%;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779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1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8991%;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531%;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477%。
关联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马岊、李敬函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428%;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431%;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1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6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39%;
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7%;弃权 7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