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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朗进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8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南海成长持有公司股份5,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5%),
南海成长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07 月 03 日
至 2021 年 01 月 02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5,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85%。

  南海成长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南海成长持有公司股份5,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200,000 股,占朗进科技总股本
的 5.85%。南海成长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即 2020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1 年 01 月 02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5,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85%。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2020 年 07 月 03 日起)进
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之后(2020 年 07 月 21 日起)进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受
让的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南海成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真实、合法、有效,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发行前本企业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3)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企业违反减持比例的承诺,本企业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4)如本企业违反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企业应向公司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按发行价格与减持价格之差,以及转让股份数相乘计算。本企业未及时上缴收益或作出补偿时,公司有权从对本企业的应付现金股利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5)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三)南海成长所持公司股份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上市流通。

  (四)截止本公告日,南海成长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南海成长将根据市场情况、朗进科技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南海成长不是朗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朗进科技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朗进科技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南海成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南海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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