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6,700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1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2,751,834.00 元,扣除各项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30,651.60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1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 27,657.1148 27,657.11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6,293.4782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071.5200 3,702.4722
合计 38,022.1130 37,653.0652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
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新支行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44.9910 万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1,416.20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 尚未使用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现金管理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含
利息收入)
1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 27,657.1148 1034.0978 - 20,000.0000 6,978.5160
及技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1556.7599 2,000.0000 - 2,782.3569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702.4722 54.1333 2,000.0000 - 1,655.3360
合计 37,653.0652 2644.9910 4,000.0000 20,000.0000 11,416.2089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将实际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述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朗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