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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3 深市 新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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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新雷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 2022-091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
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增资,
用于实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现就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2062号)
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849,0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576,787.36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33,169,931.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547,406,856.27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1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2]709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子公司实
施项目的相关专户与上述主体、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
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额
1  特种电源扩产项目  94,943.35  76,147.87
2 高可靠性 SiP 功率微系统
产品产业化项目 
16,684.64  14,508.05
3 5G 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
项目 
11,273.25  9,370.0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655.72  8,714.72
5  补充流动资金  47,000.00  46,000.00
合计  189,556.96  154,740.69
三、 本次增资情况
“5G通信及服务器电源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为保
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370.05万元对深圳雷能进
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129.95万元向深
圳雷能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类型  增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  9,370.05
自有资金  129.95
合计  9,5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雷能的注册资本将由4,100万元增加至
13,600万元。
四、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03年04月06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高新园区拓日新能源工业
园A厂房601、 701、 901, B厂房401
注册资本: 4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胜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电源及配套应用元器件的设
计和销售,电源用多用芯片组件电路的设计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DC/DC电源模块、 AC/DC
电源模块的生产。
2、与本公司的关系:深圳雷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经营情况
单位: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5,126,943.27  584,579,363.25
负债总额  329,595,879.78  284,482,088.81
净资产  215,531,063.49  300,097,274.44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42,503,521.71  503,804,410.17
利润总额  74,785,774.30  86,662,563.13
净利润  67,578,920.10  78,546,590.17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全资子
公司深圳雷能,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以增资方式向深圳雷能投入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深圳雷能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深圳雷能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七、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雷能
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9,370.05万元及自有资金129.95万元对深圳雷能进行增资并全部计
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雷能的注册资本将由4,100万元
增加至13,600万元。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深圳雷能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募集资金的使
用及管理。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使
用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深圳雷能增资,是基于
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事项。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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