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或“公司”)本次回购涉及回购对象 4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65,569,400 股的 0.0181%。
2、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5,569,400股变更为 165,539,400 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于公
司公示栏张贴激励对象名单的方式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位予以公示。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10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8 日。
(七)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九)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十一)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发表了审核意见。
(十二)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郭晨、王少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安炳昆、熊亮亮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两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21,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9,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鉴于首次授予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2019 年权益分派方案,
预留授予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为 5.39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9.24 元/股。
本次回购金额合计 196,350 元。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金额为 113,190 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为 83,160 元。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 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6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止,
公司已回购 3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5,569,400 元变更为
人民币 165,539,400 元;公司股本总数由 165,569,400 股变更为
165,539,400 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
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回购 数量(股) 比例(%)
注销股票
无限售流通股 123,929,446 74.85% - 123,929,446 74.86%
限售流通股 41,639,954 25.15% -30,000 41,609,954 25.14%
总股本 165,569,400 100.00% -30,000 165,539,4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