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4%)。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洪,本公司副总经理。
2、股东持股情况:李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4%,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洪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李洪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洪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李洪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