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55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9,175,6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5,670,248.40(含税);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9,175,621
股,以此初步推算,合计转增 115,670,248 股;2023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9,175,6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及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为 289,175,621 股,分红及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 404,845,869 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转增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3 湖南神来科技有限公司
2 08*****298 南靖易晟辉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874,149 50.10% 57,949,659 202,823,808 50.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301,472 49.90% 57,720,589 202,022,061 49.90%
三、总股本 289,175,621 100.00% 115,670,248 404,845,869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404,845,869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8205 元。
2、根据《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
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
告。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 C 座 2002
咨询联系人:欧阳婵
咨询电话:0731-8513 7600
传真电话:0731-8891 5658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