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4-033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暨诉讼完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及网络查控,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
州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正式受理本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
露 了 《 重 大 诉 讼 公 告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1 年 7 月 2日,公司披露了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黔 27 民初 59 号】的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向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 27 民初 59 号判决,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实施用)【(2021)黔27执6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与被告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黔 27 民初 59 号案件的
执行(案号:2021 黔 27 执 661 号)达成和解。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三都
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因与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
黔 27 民初 59 号民事判决(案号:2021 黔 27 执 661 号),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
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黔 27 执恢 33 号】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二、本次诉讼的完结情况
近日,公司与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友好协商,就诉讼事项达成和解。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诉讼工程款本金及利息共计 18,626,586.69元,本次诉讼已完结。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对本次诉讼项目的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11,542,665.22 元,工程款项收回后,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