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 ...... 1
第二章 声 明 ...... 3
第三章 基本假设 ...... 4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 5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7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7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
说明...... 8
第六章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0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10
二、 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11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2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或华凯易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指 划
划、本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
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指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限制性股票 指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
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
激励对象 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
公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
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
足的条件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的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章 声 明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华凯易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华凯易佰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华凯易佰全体股东及各方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华凯易佰提供或为其公开披露的资料,华凯易佰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等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华凯易佰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公司公开披露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以下假设为前提: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华凯易佰及有关各方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
告》,独立董事张学礼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 年 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3 月 7 日
(二)授予数量:1,672.2001 万股
(三)授予人数:114 人
(四)授予价格:9.82 元/股
(五)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权益总 占当前公司股本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周新华 董事长、总经理 288.0000 17.22% 1.00%
胡范金 副董事长 270.3201 16.17% 0.93%
庄俊超 董事 276.8800 16.56% 0.96%
王安祺 董事、董事会秘书 168.0000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