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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金额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华凯易佰: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金额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3-042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
                委托理财金额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 12 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包括双币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基金等,其中基金类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500 万元。
    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下,将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的金额上
限由 10,000 万元调整为 30,000 万元,其中基金类理财产品余额上限 500 万元不
作调整。

    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下,将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的金额上限由 30,000 万元调整为 50,000 万元,其中基金类理财产品余额上限 500 万元不作调整。


    现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下,拟将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的金额上限由 5 亿元调整为 10 亿元,其中基金类理财产品余额上限 500 万元不作调整。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以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合计使用(即同一时点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其中基金类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500 万元,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 12 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包括双币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基金等。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机构仅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类型等,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10亿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下,拟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的金额上
限由 5 亿元调整为 10 亿元,其中基金类理财产品余额上限 500 万元不作调整。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的金额上限由 5 亿元调整为 10 亿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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