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被告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自愿友好协商一致,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
黔 27 民初 59 号案件的执行(案号:2021 黔 27 执 661 号)达成和解。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公司与被告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 存 在 合 同 纠 纷 的 诉 讼 情 况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公司与被告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存在合同纠纷的诉讼进展情况,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2021)黔 27 民初 5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与被告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实施用)【(2021)黔 27 执 661 号】,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申请人):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被执行人):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欠付甲方工程款本金人民币 19,462,887.05 元,现
甲乙双方就本案应支付的本金、利息、延迟履行金确认如下:
(1)本金:19,462,887.05 元;2021 年 9 月 28 日付 225,111.69 元,欠
19,237,775.36 元;(壹仟玖佰贰拾叁万柒仟柒佰柒拾伍元叁角陆分)
(2)案件受理费 164,807.9 元;
(3)2019 年 4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利息
为 329,247 元;2019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按照同期 LPR 计算利息为
1,633,369 元,即在 2019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28 日的利息共计 1,962,616
元(均以 19,462,887.05 元为基数,计算方式详见下表)。
起息日 止息日 逾期天数 利息 本金 归还金额 剩余本金 利率
2019/4/1 2019/8/19 140 329,247 19,462,887.05 0 19,462,887.05 4.35%
2019/8/20 2019/9/19 30 68,931 19,462,887.05 0 19,462,887.05 4.25%
2019/9/20 2019/11/19 60 136,240 19,462,887.05 0 19,462,887.05 4.20%
2019/11/20 2020/2/19 91 204,171 19,462,887.05 0 19,462,887.05 4.15%
2020/2/20 2020/4/19 59 129,185 19,462,887.05 0 19,462,887.05 4.05%
2020/4/20 2021/9/28 526 1,094,841 19,462,887.05 225,111.69 19,237,775.36 3.85%
2021 年 9 月 28 日前的利息 1,962,616
(4)加倍迟延履行金 834,471 元(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 19,462,887.05
元为基数按照日 0.175‰加倍暂计算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2、以剩余本金 19,237,775.36 元为基数计算,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利息以及支付的计划,详见下表:
起息日 止息日 逾期天数 利息 本金 归还金额 剩余本金 利率
2021/9/29 2021/12/19 81 166,647 19,237,775.36 0 19,237,775.36 3.85%
2021/12/20 2022/3/31 101 205,096 19,237,775.36 3,000,000 16,237,775.36 3.80%
2022/4/1 2022/6/30 90 154,259 16,237,775.36 3,000,000 13,237,775.36 3.80%
2022/7/1 2022/9/30 91 127,156 13,237,775.36 3,000,000 10,237,775.36 3.80%
2022/10/1 2022/12/31 91 98,340 10,237,775.36 3,000,000 7,237,775.36 3.80%
2023/1/1 2023/3/31 89 67,995 7,237,775.36 3,000,000 4,237,775.36 3.80%
2023/4/1 2023/6/30 90 40,259 4,237,775.36 3,000,000 1,237,775.36 3.80%
2023/7/1 2023/9/30 91 11,890 1,237,775.36 4,236,840.26 0 3.80%
利息 871,641
注:
1、2019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30日的利息为1,962,616元+871,641元=2,834,257元。
2、乙方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300 万元、2022 年 6 月 30日前支付 300万元、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300万元、2022 年12 月 31 日前支付300 万元,2023 年 3 月 31日前支付 300万元、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300万元,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的最后一期支付剩余未付的本金1,237,775.36元+总利息
2,834,257 元+案件受理费 164,807.9 元,共计4,236,840.26元。
3、因 LPR 的利率存在变化,具有不确定性,故双方确认统一按照 LPR 的年利率 3.80%计算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利息。
3、若乙方按照上表要求按期足额归还款项,则已付款按照上表所列优先折
抵本金,且甲方自愿放弃本案所产生的全部迟延履行金。
4、若乙方有任意一期款项逾期未付,视为所有未付款项全部提前到期,甲
方有权就剩余未付的全部款项申请恢复执行,且乙方前期已付款项和后期付款均
按照先息后本的方式重新进行折抵,不再按照上述表格所列优先折抵本金,同时,
乙方应自逾期之日开始,以优先折低利息后的应付本金为基数按照(2021)黔
27 民初 59 号判决书确认的内容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全部迟延履行金以及案
件受理费,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工程款本息之日止。
5、若乙方存在提前时间归还当期欠款的情形时,甲方应当核减因提前归还
当期欠款所减少的利息;若当期高于 300 万元归还欠款的,应核减对应抵扣的本
金金额以及因归还高于 300 万元所减少的利息,但不影响乙方每期应归还 300
万元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
6、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
除对乙方的所有保全措施及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
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如有任意一期款项逾期未付,公司可向法院申请(2021)黔 27 民初 59 号判决恢
复执行,本次执行和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或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持续关
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执行和解协议》;
2、《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黔 27 执 661 号;
3、《民事判决书》(2021)黔 27 民初 59 号。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