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的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动。 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集中交 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的其他方式进行。 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后,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议。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 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 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
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严禁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严禁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或者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给公司或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义务。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
义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投资事项,须经股东大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投资事项,须经股东大会
会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超过 3000万元; 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计算。
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仅允许对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第四十二条 公司仅允许对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进进行担保,且下列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担保,且下列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
的担保; 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 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三千万元以 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后提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任何担保;
(六)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六)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形。 形。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 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