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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创意: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二)

公告日期:2019-03-13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19-024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于2019年3月13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旅基金”,截至本公告日,文旅基金合计持有华凯创意6,21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文旅基金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6,215,9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其转让比例不得低于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公司股份6,215,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相关股份已于2018年1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和比例: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文旅基金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6,215,9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其转让比例不得低于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财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文旅基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下述期间内,文旅基金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文旅基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凯创意回购文旅基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凯创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2、文旅基金关于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

  在锁定期届满两年内,文旅基金减持的华凯创意股份数不超过目前持有的华凯创意股份总数(包括该等股份因华凯创意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而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文旅基金在拟减持华凯创意股份(需文旅基金届时仍为持有华凯创意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将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告知华凯创意,并积极配合华凯创意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如文旅基金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转让华凯创意股份,则文旅基金违反承诺转让华凯创意股份所得的收益归华凯创意所有;如果文旅基金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华凯创意,则华凯创意有权冻结文旅基金持有的华凯创意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文旅基金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文旅基金应交给华凯创意
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文旅基金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3、文旅基金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18年1月23日上市流通。

  4、截止本公告日,文旅基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文旅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文旅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股东文旅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及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公司股东文旅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文旅基金出具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