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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创意: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二)

公告日期:2017-06-06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 华凯创意         公告编号:2017-060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发包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联合体参与人湖南先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装饰”)签署了《“两中心”规划馆布展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估算价格为74975527.32元,其中设计费为3100000.00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4.16%。公司在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时已进行了相应事宜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工程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已签订合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工程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2018

年/月 /日达到竣工要求。

    3、由于项目具备一定执行周期,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或市场物价水平大幅上升造成公司预期收益降低及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同时本合同款项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款项回收较慢的风险;另外,若公司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或设备安装调试,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4、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发包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9143110068502117XD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 1511 工程地面指挥中心大楼 7楼

    主营业务:城镇建设用地整理与开发;农村、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开发;房地产投资、开发及经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开发;旅游投资开发;物业管理及公共资源的投资与管理。(以上项目涉及需前置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联合体参与人:湖南先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幢811房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周再祥

    主营业务:从事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发包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包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为永州市人民政府,为永州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最主要主体,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两中心”规划馆布展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

[2016]149号文批准建设。

    3、工程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4、主要技术来源:“两中心”方案及施工设计图纸,国家、住建部和当地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5、合同金额:74975527.32元,其中设计费为3100000.00元

    说明:本工程项目合同价为估算价格,最终价格以评审通过的施工图编制的清单价,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计算依据,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编制竣工决算,最终结算价格以永州市财政局评审结论为基础,执行中标优惠率6.2825%后的金额为准。

    6、工程内容及规模:“两中心”规划馆布展工程 EPC(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项目,布展面积约9263平方米,地上3层,总投资约8000万元。。

    7、工程承包范围:

    永州市规划展示馆室内布展(包括室内布展策划、展览展示区布展空间景观设计、模型及多媒体制作、展览装饰、展厅设备选型、采购及安装。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所有专业)、室内装修装饰、无障碍等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消防工程、空调工程、移动办公家俱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平面区域详见图纸。

    8、工程项目建设期12个月,2018年/月 /日达到竣工要求。

    9、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9、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设计部分:方案设计经审批通过后10日内支付100万元,施工图设计完成

工程预算经财政评审后10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70%,余款根据项目进度支

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施工部分:工程进度款按每完成1000万元计量支付,支付比例为60%,竣

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预算财政评审金额的80%,财政结算后10日内付至结

算金额的95%,余款缺陷责任期满付清。

    当月已完工程量产值每次超过1000万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按照

当月累计实际已完成工程量产值提交进度表,发包人接到进度表后应在15日内

确认当次已完成工程量产值,并作为付款的依据,如发包人在接到进度表后没有及时确认的,即视为确认。

    10、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多媒体设备以厂家规定为准(超出厂家质保规定,发包人需要延长的,延保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11、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国家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5月31日。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估算价格为74975527.32元,其中设计费为3100000.00元,占公

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16%。本合同预计2018年将实施完毕并确认

收入,如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