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 180.2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029.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80,2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302,857.5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987,142.45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到位,上述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70 号验资报告。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8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5,949,367 股,发行价格为 5.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999,999.51 元,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9,601,579.1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10,398,420.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到账,并由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SZAA50083 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290,000.00
减:扣除的发行费用 7,302,857.55
减: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 97,509,131.65
减:补充流动资金(永久) 57,231,3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暂时) -
减:现金管理 -
减:对外投资 -
减:发生手续费 21,541.12
加:利息收入 3,299,941.72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1,525,111.40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9,999,999.51
减:扣除的发行费用 9,601,579.09
减: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 24,102,771.70
减:补充流动资金(永久) -
减:补充流动资金(暂时) 370,000,000.00
减:现金管理 -
减:对外投资 -
减:发生手续费 2,178.83
加:利息收入 1,661,001.45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7,954,471.3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确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
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授权董事会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三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1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44050177913600001219 活期 166,997.38
2 中国工商银行东莞长安支行 2010027119200128137 活期 15,892,086.71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950 2010 0100 2352 48 活期 5,466,027.31
合计 21,525,111.40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两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2010027119200230065 活期 5,378,021.42
莞长安支行
2 广东华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