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90 深市 移为通信


首页 公告 移为通信: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移为通信: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移为通信: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 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1,000 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61)。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 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产品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 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大额存单等,且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同意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对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监事会材料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移为通信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