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9月2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9万股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8年9月27日为授予日,以11.6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授予14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1.66元/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9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0.93%。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6人) 133.00 89.26% 0.83%
合计 149.00 100.00% 0.93%
(三)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00%
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00%
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00%
日当日止
(四)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8-2020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
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0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注销。
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评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9月17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8-083)。
3、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对《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85)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情况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数、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82名调整为78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2万股变更为149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9月27日
2、授予数量:149万股
3、授予人数:78人
4、授予价格:11.66元/股
5、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张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 5.37% 0.05%
贺亮 财务总监 8.00 5.37%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3.00 89.26% 0.83%
(76人)
合计 149.00 100.00% 0.93%
6、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
本次授予的限制 需摊销的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性股票(万股)总费用(万元)(万元) (万元) (万元)(万元)
149.00 1,342.49 227.12 732.85 283.21 99.31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本激励计划未有董事参与。
2、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监事会对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