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4-011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
实现净利润 45,224,645.93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42,079,634.92 元。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照 2023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4,207,963.4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219,856,970.1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7,019,221.8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
分配比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19,856,970.1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公司实际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77,667,9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330,039.8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