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3-066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制造商”)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与 Moen Marin AS(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SHIP BUILDING
CONTRACT》(以下简称“造船合同”),合同金额 89,222,824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oen MarinAS。
注册地址:Moen MarinAS, Postboks 1287 Sluppen, 7462 Trondheim, Norway。
主营业务:摩恩马林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产养殖行业工作船供应商。在渔业和水产养殖船队的电气化和数字化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2、关联关系说明:买方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除上述合同外,最近三年买方公司与公司未签订其它销售合同。
4、履约能力分析:买方公司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2 艘钢铝船;
2、合同金额:89,222,824 元人民币;
3、合同签署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
4、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5、交付时间:2025 年 4 月 20 日;
6、支付方式:买方开具挪威银行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合同价款。
7、违约责任:
(1)对应由于制造商或其分包商负责的任何原因而造成船只交货日期晚于约定交货日期的,制造商应向买方支付买方接受由于延期及违约赔偿得所造成的索赔最终结算如下:具体延期罚款计算日期根据单船合同。交船期每推迟1周交船,违约赔偿金为船只最后价格的 0.5%,但不能超过最后价格的5% 。
(2)如果根据上述条款船只交货日期延误超过10周,买方可以选择取消船只交付。在此后任何时间,制造商可以书面要求买方在取消船只交付和接受由制造商合理估算的、船只准备好交付的将来某一具体日期之间做出选择,在此类时间中,买方应在收到此要求后15天内告知制造商自己的选择;如果买方选择不取消订单而船只没有在所述未来日期按时交付,买方有权取消船只交付。
(3)制造商应付的违约赔偿金数量应从船只交付时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且对此延误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 89,222,824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13.11%。本合同成功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 1-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若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特种作业船艇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开拓海外高端市场。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各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造船合同》。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