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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8

江龙船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3-04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均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董事长)、赵盛华先生、龚重英女士、贺文军先生

    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陈坚先生、谢首军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敖静涛先生(召集人)、赵盛华先生、陈坚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坚先生(召集人)、贺文军先生、敖静涛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谢首军先生(召集人)、敖静涛先生、陈坚先生、晏志清先生、赵盛华先生

    战略委员会委员:晏志清先生(召集人)、夏刚先生、龚重英女士、谢首军先生、陈坚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肖丹女士、吴星奎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陈育航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
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

    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

    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2、副总经理:贺文军先生

        3、财务总监:伏文平先生

        4、董事会秘书:席方远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胡月琴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席方远先生、

    胡月琴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席方远                            胡月琴

联系地址  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  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 8028 号研发楼

电话                0756-7266221                      0756-7266221

传真              0756-7725625-801                    0756-7725625-801

电子信箱          dshbgs@jianglong.cn                hu.yueqin@jianglong.cn

        六、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成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周汝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公司副总经理王广荣先生、谭

    永灿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但周汝艳女士、王广荣先生、谭永灿

    先生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永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7,239 股,通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36,000 股;周汝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8,022 股,通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93,500 股;王广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204,000 股;杨成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监事、高管离任后,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对杨成华先生、周汝艳女士、王广荣先生、谭永灿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夏刚,男,195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EMBA,工程师。1998年起担任江西益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起担任上海中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起担任江西运通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1月至2014年4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3月起,担任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江西益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714,3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晏志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夏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晏志清,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
技大学船舶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中山大学 EMBA,现就读于长江商学院,高级工程师。1987 年至 1998 年,江西江州造船厂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1998 年至
2003 年,东莞市江龙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
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6 月起,担任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系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全国内河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船舶工业协会专家库技术系列专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入库专家,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武汉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校外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志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283,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84%,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夏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为龚重英女士配偶之兄,除此之外,晏志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赵盛华,男,195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
工业大学飞机设计专业,本科学历。1982 年至 2000 年,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2012 年至 2014 年,担任深圳市博庭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起至今担任深圳市科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科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931,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8.7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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