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3-00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的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与芜湖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文旅”或“甲方”)、芜湖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交投”或“丙方”)签订了《128 米趸船采购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 112,800,595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6.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甲方
名称:芜湖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骁
注册资本:77,860 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中山路伟基商厦 C 座七楼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图文设计制作;棋牌室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礼品花卉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丙方
名称:芜湖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松柏
注册资本:550,000 万人民币
住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 号楼 502 室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交通建设投资、融资业务;根据市政府授权,从事交通国有资产的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根据交通主管部门授权,从事交通项目资金的管理或投资;航道、船闸、港口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物流信息咨询,停车场建设,路面内泊车位智能化改造,停车服务,广告制作与发布,车辆清洗、保养,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客户芜湖文旅、芜湖交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的购销金额。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芜湖文旅、芜湖交投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
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1 艘 128m趸船;
2、合同金额:112,800,595 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23 年 2 月 21 日;
4、生效条件:本合同的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6 个月甲方指定芜湖市码头交船;
6、支付方式:根据合同履行的进度付款。
7、主要违约责任:
若乙方严重逾期交船或本船的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致使本合同根本目的难以实现,应视为乙方违约。若甲方严重逾期付款或长时间延期接船,致使乙方受到严重损失,应视为甲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 112,800,595 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 16.33%。本合同成功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 1-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若项目顺利实施,将打破公司产品的最大尺度记录,为后续进军 100 米以上高性能船艇市场奠定基础,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特种作业船艇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各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128米趸船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