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4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6月17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平沙镇珠海大道8028号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0,729,957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1,842,265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3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887,69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4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5,37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5,37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2,157,645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
的股份数量为 2,557,989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9,599,656 股。)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为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分人员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腾讯会议视频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贺文军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84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18%;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贺文军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84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18%;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贺文军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845,7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0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18%;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729,9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